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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电产品出口到欧洲一定要注意这些问题!

发布时间:2023-08-19 10:12:00点击量:
  欧盟委员会近日发布了新的电池和电池废物法规。新法规保留了2006/66/EC指令中规定的大部分化学品和标签要求,但增加了铅的限制限量和镉的标签限量。主要化学成分和标签要求如下:

  1.限制范围
  铅(新增)
  便携式电池:≤0.01%,2024年8月18日生效
  便携式锌空气纽扣电池:≤0.01%,2028年8月18日生效镉便携
  电池:≤0.002%
  汞电池:≤0.0005%

  2.标签限制
  如果超过以下限制,应在单独收集符号下方标记化学符号:
  铅(Pb)
  所有电池:≤0.004%
  镉(Cd)(新添加)
  所有电池:≤0.002%

  3.标签、标记和信息要求
  识别制造商的信息
  电池类别和识别电池的信息
  制造地
  生产日期
  重量
  容量
  化学
  电池中存在的有害物质(汞、镉或铅除外)
  可用的灭火剂
  电池中存在的关键原材料的重量浓度超过0.1%
  单独收集电池的符号(打叉的轮式垃圾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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